9月13日晚,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和《关于落实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住房公积金归集服务水平的通知》,两项通知均从9月17日起施行。这里面,“认房又认贷”、“缴存额度与缴存年限挂钩”、“异地购房不能随意提取”都是关键词!
本文来自:北京日报公众号
一图看懂北京公积金新政
详解如下:
缴存超11年 才可贷120万
之前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是120万元,缴存时间的长短并不会影响额度的多少。新政将实行贷款额度与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年限挂钩——每缴存一年可贷10万元,缴存年限不够一整年的,按1整年计算,最高可贷120万元。此外,如借款申请人为已婚的,核算贷款额度不会相加得出,而是以夫妻双方中缴存年限较长的一方计算。
“二套房”认房认贷 最高仅可贷60万
借款申请人名下无住房贷款记录且在本市无住房的,按首套房贷款政策办理;凡不属于首套房情形,被核定为是二套房的,按二套房贷款政策办理。被核定为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不予贷款。同时,新政下调了二套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由80万元下调为60万元。如果“认房又认贷”后被判定为“二套房”,将面临贷款额度下降、首付比增加。
首付比统一20%“一去不复返”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
购买共有产权等政策性住房的首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购买政策性住房之外的首套普通自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
首套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购买普通自住房且为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
购买非普通自住房且为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80%;
对于普通自住房和非普通自住房的认定标准,将按照《关于调整本市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普通住房平均交易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标准执行。一般来说,普通自住房是指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含)以下,并参考其实际成交价格确定。
贷款年限不得超过65岁
在风险管控方面,新政对贷款年限、月还款额、担保方式进行了调整。贷款期限从最长可以计算到借款申请人70周岁调整为原则上最高不得超过65周岁。如借款申请人为已婚的,贷款期限以夫妻双方中较长的一方计算。
在保证借款申请人基本生活费用的前提下,根据借款申请人所申请贷款金额、期限及适用利率,按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的月均还款额,不超过借款申请人月收入的60%。
只能买户籍地或户籍所在省会
新政将规范购房提取业务,不再是购买任何城市的住房都能在北京提取公积金。除了购买位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住房,提取公积金仅限于购买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记载的县、市或户籍所在地的省会城市内的住房。
北京住房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此举主要是为了遏制用北京公积金去异地炒房的行为。
新政还取消与住房消费无关的提取。为了遏制以大病等方式造假骗提,原则上取消《关于职工家庭突发事件提取住房公积金问题的通知》(京房公积金政法〔2006〕2号)文件规定的重大疾病提取。
对于该政策,诸多房产专家纷纷做出解读。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分析认为,北京公积金占交易比例不高、平均在20%左右,这个政策影响下预计起码一半需求将只能选择商业贷款或者全款,这个政策对刚需影响非常大,特别是年轻人,本来公积金贷款额度就很少,按照这个政策,公积金将基本离开刚需。而从认房又认贷看公积金政策全面收紧。
贝壳研究院首席市场分析师许小乐认为,此次北京公积金政策的调整会进一步减弱需求。在二手房交易中使用公积金贷款加商业贷款组合贷的方式占多。公积金贷款尽管额度有限,但其利率较低,能够帮助购房者减轻贷款压力,这是公积金制度设计的本意。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总监严跃进表示,北京此次出台公积金贷款政策,充分说明房地产政策管控依然是比较严厉的,尤其是结合公积金贷款的实际情况,采取了相对收紧的政策内容。这既符合公积金贷款的政策大思路,也符合房地产市场的管控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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